最近實在很久沒有發文了呀~想不到太久沒更新,fb還會跳出通知呢!加上最近因為忙的關係,所以更新的部分也就這樣擱著了。話說前幾天在台大標本館有個植物學沙龍,結束之後有幾位參加的朋友都問我一件事:分類研究在劃分不同種類時,是否有一致的標準呢?

好的,這個問題其實是老生常談了,原因是許多人在野外跑了一陣子之後,發現不同的科屬內,區分不同種的標準好像差很多,在這個屬內著重的是雄蕊和花瓣的形態,到了另一個屬內可能又關注不一樣的特徵,而且看起來對於變異範圍的界定好像也不一樣,為什麼會這樣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要先理解分類學家對於種 (species) 這個位階的概念,不過在這裡並不打算深入討論這個問題,因為光是不同學者對於種的定義就可以寫上十集不只。簡單來說,不同種的植物之間,自然情況下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生殖隔離,並且在譜系樹上必須為單系群 (monophyletic group)。然而,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不同類群的植物的演化歷程可能有相當大的差異,生殖隔離的機制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便很難用同一個標準來劃分所有的植物種類。而除了這些生殖隔離外的特徵,可能因為環境適應的緣故,而有相當大的可塑性,因此對於變異的界定範圍也有很大的差異。所以這樣看起來不一致的標準或許才是最一致的標準。

 

本文於2018.9.11發表於同名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