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wearing gray polo shirt beside dry-erase board

鑑定錯誤是常見的事,但發生在特定的文獻就不怎麼討喜了

對於一個分類學者來說,鑑定植物是很常進行的工作,在這麼龐大的鑑定中,發生錯誤是在所難免的事,但多數的鑑定錯誤都無傷大雅,例如標本館中很常見的訂正標籤,就是用來訂正這類錯誤用的。但有的時候鑑定錯誤就茲事體大了,例如在專論或訂正性的報告中的鑑定錯誤,可能會使後人一直指鹿為馬,使用不正確的學名。因此這些錯誤,就有被指出的必要,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

在一些文獻當中,指出前人的訂正錯誤大概會有2種表示方式,這兩種表示方式都很常見,下面分別來說明:
Cyperus zollingeri Hayata in J. Coll. Sci. Univ. Tokyo 30:274. 1911, non Steudel
這個案例可以再改寫成下面這種型式,意思不變:
Cyperus zolingeri acut. non Steudel: Hayata in J. Coll. Sci. Univ. Tokyo 30:274. 1911.
以上面這個四稜穗莎草的例子來說,表達的意思是Hayata (1911) 在J. Coll. Sci. Univ. Tokyo 30:274.中所使用的Cyperus zollingeri,與Steudel發表的植物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Hayata並非學名的命名者,他只是用了這個學名而已,真正的學名命名者是Steudel。而這串文字經常與異名一起至於學名之下,但這絕對不是同物異名,需要特別注意。

本文於2018.5.22發表於同名專頁


red flower in tilt shift lens

2018年—台灣植物的新成員們

2018年又匆匆的過去了,這一年裡台灣的植物又多了一些新成員,令人意外的是新種居然是最多的,而且並非都是難以發現的矮小草本植物,顯示台灣的山裡還藏著太多植物等著我們發現。

新馴化植物種類也很多,其中有不少是滿久之前就在網路上出現過的,但直到去年才有正式的報告,顯示這麼多年了都還好好的長在台灣的某個角落,是一群不可忽視的傢伙。

以下列出各種類的名稱及出處,我比較有印象的會附上一點備註在後面,此外這個名錄的完成必須感謝陳柏豪的協助,如果有遺漏也歡迎各位補上,那麼我們就來看看吧~

新種
1. 大武獨腳金 Striga crispata S. Z. Yang, Z. X. Chen, C. F. Chen and P. H. Chen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69
這個新種以其獨特的外型而有別於過去已知的兩種,但喜好的環境類似。實地走訪後亦發現該地區也有獨腳金的存在。生育地的river可能是誤植,因為附近並沒有河流經過。

2. 三角唇松蘭 Gastrochilus deltoglossus T. C. Hsu, S. I Hsieh, J. H. Wu & S. C. Hung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79

3. 森氏小蘗 Berberis morii Harber & C. C. Yu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63

4. 間型上鬚蘭 Epigonium meridianus T. P. Lin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64

5. 南投羊耳蘭 Liparis monoceros T. P. Lin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64

6. 鍬形脈葉蘭 Nervilla septemtrionarius T. P. Lin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64

7. 高雄赤箭 Gastrodia kaohsiungensis T. P. Lin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64

8. 大漢山珍珠菜 Lysimachia ravenii C. I Peng
臺灣原生植物全圖鑑第六卷
一種廣為人知,但很晚才發表的新種,相信很多朋友都在大漢林道上見過他了。除了文獻上敘述的特徵之外,本種的雄蕊直立也有別於其他種類。

9. 擴花紫背草 Emilia ×latens J. Y. Wang & J. C. Wang
https://biotaxa.org/Phytotaxa/article/view/phytotaxa.382.2.5
一個由外來的粉黃纓絨花與原生的紫背草雜交而產生的新天然雜交種

10. 彭氏擬烏斂莓 Pseudocayratia pengiana T. W. Hsu & J. Wen
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full/10.1111/jse.12448

新馴化種
1. 雙花西番蓮 (西番蓮科) Passiflora biflora Lam.
https://www.ntm.gov.tw/publication_280_1101.html
葉形很特殊的西番蓮,看過保證難忘。

2. 加拿大柳穿魚 (車前科) Linaria canadensis (L.) Dum. Cours.
https://exp-forest.nchu.edu.tw/forest/publish.php?vid=116

3. 水茴草 (報春花科) Samolus valerandi L.
https://exp-forest.nchu.edu.tw/forest/publish.php?vid=116

4. 絲葉艾 (菊科) Artemisia filifolia Torr.
https://exp-forest.nchu.edu.tw/forest/publish.php?vid=116
過去經過蘇花公路都會看到,以為是新種或是某種特殊形態的茵陳蒿,但後來詢問相關學者才知道是個北美洲來的外來種,銀白色的外表非常有特色。

5. 大蒲公英舅 (菊科) Pyrrhopappus carolinianus (Walter) DC.
https://exp-forest.nchu.edu.tw/forest/publish.php?vid=116

6. 大狼把草Bidens frondosa L.
https://tesri.tesri.gov.tw/list_protect.php?volume=20......

7. 墻草 (蕁麻科) Parietaria micrantha Ledeb.
https://www.jstage.jst.go.jp/....../_article/-char/en
一種非常低調的草本植物,發現的地點也有越來越多的趨勢。這篇文章亦同時討論了台灣墻草的分類地位

新紀錄種
1. 血紅肉果蘭 (蘭科) Cyrtosia septentrionalis (Rchb. f.) Garay
https://taiwania.ntu.edu.tw/abstract.php?type=abstract&id=1573
去年在花蓮爬山偶遇,後來看到報告才知道是新紀錄種植物,血紅色的果實十分引人注目。

2. 鋪地穿心草 (龍膽科) Canscora diffusa (Vahl) R. Br. ex Roem. & Schult.
https://exp-forest.nchu.edu.tw/forest/publish.php?vid=116

3. 椴葉捕魚木 (錦葵科) Grewia tiliifolia Vahl
http://libknowledge.nmns.edu.tw/…/00000…/209000c/31-6-71.pdf
本種在多年前即有愛好者於彰化地區發現,但多年來其真實身份一直不明,直到去年終於確定是椴葉捕魚木。這個種類其實是台灣產的捕魚木屬中一直有待釐清的議題之一,本文把過去到現在的文獻以及重要的標本重新檢視,確認本種的存在以及與近似種的差異。另外就是本文中的彩色手繪圖相當精美,是要逼死誰XD

 

本文於2019.1.31發表於同名專頁


footprints on brown dessert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轉移過必留下引證

最近天氣真的是熱到爆,連寫作的意願都降低了呢~ (謎之音:本來也沒多高好嗎?),這種天氣實在不適合閱讀一些太燒腦的主題,因此我們就來談談甚麼是雙重引證吧!
對植物分類學家而言,雖然某種植物通常都只有一個學名,但是因為分類學的變動特性,當不同的證據出現時,這種植物的分類地位可能就會隨之更動,例如從前是屬於A屬,如今的研究結果卻傾向置於B屬;又如原本是A種,但現在屬於B種的變種,這種分類地位更迭的狀況,我們稱之為轉移。

當學名發生轉移時,就必須要在命名者的位置雙重引證 (double citation)。什麼意思呢?也就是當從A屬轉移至B屬時,保留該種植物的種小名,將原先的命名者置於括號之中,其後再掛上轉移後學名的命名者,就像下面這樣:
Albizia procera (Roxb.) Benth. =新組合
Mimosa procera Roxb. =基本異名 (基礎名 basinym)
轉移後的學名就稱為新組合 (new combination),而轉移前的學名稱為基礎名或基本異名 (basinym)。上面這個案例中,Mimosa procera Roxb.就是基本異名。而不管是水平 (相同位階) 或垂直轉移 (不同位階),都需要做這件事,相關的法規規定於條款49.1 (墨爾本法規):

當屬或屬下之分類群,變更階級後仍維持原學名或尾名時,具早尾名之合法著者 (即基礎異名之著者) 應置於變更者 (新組合之著者) 前面引用置括號中。又屬下分類群無論階級變更與否,轉移至他屬種時,同法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時也會發生無法轉移的狀況,例如下面這個案例:
Cynanchum mooreanum Hemsl. in J. Linn. Soc. Bot. 26:108, 1889. 毛白前
Vincetoxicum chinense S. Moore in J. Bot. 13:228, 1875
[block] Cynanchum chinense R. Brown in Mem. Wern. Nat. Hist. Soc. 1:44, 1810.
毛白前係由Moore發表於1875年,當時是置於Vincetoxicum,後來的研究證實Vincetoxicum應該併入Cynanchum中,因此毛白前的學名必須轉移。但轉移必須保留種小名,這時發生了一個問題,在Cynanchum中,早在1810年就有個由Robert Brown發表的C. chinense,這個種類又與毛白前不同,基於學名不能重複的原則,這個案例就不能使用新組合的方式轉移到Cynanchum了。所以後來Hemsley在Cynanchum中取的一個新名稱C. mooreanum來作為毛白前在Cynanchum中的學名。

雙重引證的功能是留下線索,讓我們在追尋某個學名的歷史時,可以很容易的找到最源頭的學名究竟是誰,進而追到這個種類的原始資料,例如敘述或模式標本等,所以看懂雙重引證的意思,對於分類學研究者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能力。

本文於2018.4.10發表於同名專頁


macro shot of brown tree

APG系統究竟是什麼?

這幾年的植物分類學界動盪很大,主要原因是APG系統的發表,造成許多屬的搬移。老實說這原本不是什麼大事,但因為有些處理讓人難以直觀的理解,造成觀念上的吸收不良,因而拒絕接受,如果要形容的話,大概是鳳梨披薩之於義大利人的慘況 (笑)。到底APG系統有沒有這麼難以接受?還是只是被想像綁架的恐懼感呢?本文就要來解析APG系統到底是什麼。

APG系統自發表至今已有4個版本,第一版發表於1998年 (APG I),而後分別於2003 (APG II)、2009 (APG III)、2016 (APG IV) 年發表修訂版本。從各個版本的演進來看,被子植物在科和目這兩個位階的親緣關係已經漸趨穩定,許多難解的部分都獲得一定程度的解決,新的版本裡大幅更動的狀況已經減少很多,可預期的是未來的改版應該會朝向更細緻的方向進行。

APG系統是由被子植物種系發生學組 (Angiosperm Phylogeny Group) 利用分子生物學技術加上支序學原理所建構的一個分類系統。本系統的精神在於大幅的提高了分類系統的客觀性,因其並非一人一地之作,對於分類群的歸類也非主觀認定決定,而是由支序學的方法論而來,從這點看來,本系統確實是有其重要的貢獻。

就其內容來看,這個系統處理的對象在目和科這兩個位階,對於目以上的位階並不給予正式名稱,而以分支的名稱取代,例如真雙子葉植物分支、單子葉植物分支等。過去慣用的雙子葉植物的概念,在這裡被拆解為被子植物基群和真雙子葉植物,其中前者包括過去在一些系統裡認為比較原始的類群,例如木蘭科 (Magnoliaceae)、樟科 (Lauraceae)、無油樟科 (Amborellaceae) 或冬木科 (Winteraceae) 等。而後者則包括大部分過去我們熟知置於雙子葉植物中的類群。單子葉植物的部分因為是單系群的關係所以維持不變,但裡面的幾個科的變革很大。

變動比較大的幾個科包括百合科 (Liliaceae)、玄參科 (Scorphulariaceae)、錦葵科 (Malvaceae)、馬齒莧科 (Portulacaceae)、虎耳草科 (Saxifragaceae)、大戟科 (Euphorbiaceae)、紫草科 (Boraginaceae) 和忍冬科 (Caprifoliaceae) 等。有趣的是,這些科通常是從一個很大的科被拆成幾個較小的科,而很少有像錦葵科一般,是合併幾個科 (例如木棉科 Bombacaceae和椴樹科 Tiliaceae) 成為一個較大的科。這些科的細分使許多屬必須在科之間搬移,而前幾個版本中,這些科的狀態又極不穩定,這裏舉個例子說明這種現象:天門冬科 (Asparagaceae) 在第一版中仍然只是一個包括2個屬的小科,在第二版中成為了一個可以選擇性與7個科合併的詭異狀態,到了第三版才底定下來,把第二版中可以選擇性合併的科都併進來,成為一個非常大的科 (約2500種植物)。種種變動都是造成難以適應的原因,不過這種大變動未來應該會大幅減少。

不過APG系統難道就沒有缺點嗎?事實上,這應該從幾個面向談起,前面我們說過,本系統是以支序學的方法來定義各分類群,但也就造成了一些科在形態上難以定義的狀況,例如天門冬科在第三版之後的範圍很大,幾乎沒有可以用以定義的特徵,但由於要符合單系群的概念,這樣的範圍還是被留下來了。而這樣的方式,也造成這個系統在應用上的困難,例如現場的初步鑑定,有時很難單從形態上的特徵找到它歸屬的科別。
那我們應該怎麼來看待APG系統呢?其實說穿了,這也就是一個分類系統,嚴格說來與其他系統的地位並無二致,既然我們能夠理解其他系統對個別類群採取的概念和處理,那我們也可以同樣的態度來面對這個系統。並且,絕大多數APG系統的變動都不是新的,也就是說這些處理在過去就多少曾經被提及,只是我們不熟悉而覺得是新的而已。但APG系統確實是一個嶄新的變革,許多標本館也紛紛採用這個系統對館藏歸類,因此了解這個系統確實有其必要。

各版本的原始文獻連結如下:
APG I: https://www.jstor.org/stable/2992015?seq=1#metadata_info_tab_contents
APG II: https://doi.org/10.1046/j.1095-8339.2003.t01-1-00158.x
APGIII: https://doi.org/10.1111/j.1095-8339.2009.00996.x
APGIV: https://doi.org/10.1111/boj.12385

Angiosperm Phylogeny Poster: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30379214_Angiosperm_phylogeny_poster_APP_-_Flowering_plant_systematics_2019

本文於2018.6.29發表於同名專頁


pink green and yellow plastic straw lot

從塑膠吸管之亂來看看這些莖中空的植物們吧

最近流行的話題不外乎是限用塑膠吸管以及衛生紙搶購這兩件事了,有點讓人意外的是,限制使用塑膠吸管 (只有內用) 竟然引發了不小的衝突,例如有人提出說法是使用其他可重複使用材質的吸管是圖利廠商,或是這些號稱環保的吸管並非比較環保等種種說法,總之各方論點討論得頗為火熱。

本文無意整理各方觀點比較好壞,但藉此可以來看看,有沒有哪些植物的莖是中空的,並且適合作為吸管來使用的呢?

首先登場的當然是竹子,竹子中空的特性被用作各種工具已有相當悠久的歷史,不管是水管、火管、杯子、或是作為各式各樣的烹飪器具,竹子都能包辦。但一般日常生活中的竹類植物,若要用做吸管,似乎是太粗了點,就算是比較細的桂竹,直徑都還有五公分呢!那有沒有更細的竹子呢?當然是有,例如內門竹Arthrostylidium naibunensis、莎勒竹Schizostachyum diffusum、包籜矢竹Pseudosasa usawai、台灣矢竹Sinobambusa kunishii和玉山箭竹Yushania niitakayamensis。筆者曾經使用莎勒竹的竹稈作為吸管,其實效果還不錯,重量雖然重了點,但質地十分堅韌,是吸管的好選擇。

接下來就是古~~老的先民智慧,也是最早的吸管—麥稈啦!吸管的英文straw,在古英語的中有”stems or stalks of certain species of grains (特定穀物的莖或稈)”的意思,而這個字作為吸管的意思使用,則是1851年之後的事。雖然沒有指明特定的種類是哪種,但從栽培的廣泛程度來看,指的很有可能是小麥 (Triticum aestivum) 的麥稈。麥稈的質地不如竹稈堅固,但質輕生長速度快是它的優點,雖然直徑較細,但足以應付多數飲品。而實際上也有廠商實際生產並販賣這種吸管,不過筆者還沒實際試用過,不知道效果如何?
另外一些可能可以拿來用的選項包括許多朋友都推薦的空心菜 (真心覺得只是因為第一個想到它)、荷花的葉柄、蓮藕 (誤)、通草 (比較適合當水管)。蘆葦似乎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選項,既不像空心菜偏向草質且有乳汁的問題,又比竹稈輕盈,有機會應該來試用看看。
以上介紹了一些筆者覺得可能可以代替吸管的植物,不知道各位有沒有什麼想法呢?

本文於2018.3.1發表於同名專頁


multicolored graffiti on concrete wall

到底學名是不是咒語?

這標題雖然很莫名其妙,但確實有許多朋友在我念學名的時候,表示他們聽起來很像什麼真言或咒語之類的 (特別是很長的那種)。害我有的時候遇到小朋友發生一些疑難雜症的時候,都想念幾個學名看看會不會有用。不過當然不是要在此比較學名跟一些經文的雷同性質,藉此推論學名究竟能不能當作咒語使用的可能性啦,反而我們來看看怎麼樣看懂一個學名,特別是在正式的文獻上的那種一次一大串的那種。
先前我們提過,學名是由拉丁文或拉丁化的文字所構成,在比較正式的文獻上,還會在後面附上該學名的發表文獻及年代,以蓮華池山龍眼為例,學名加上文獻的話會變成Helicia regetiensis Masam. in Bull. Tokyo Univ. Forest 39: 143. 1951.,其中Helicia是屬名、rengetiensis是種小名 (種加詞)、Masam.為命名者的縮寫、in 表示在、於之意,其後接期刊名,有的時候會用逗號取代,這時後面接的是書籍、Bull. Tokyo Univ. Forest是期刊名稱的縮寫、39:143. 1951. 則是卷次、頁碼與發表年代了。有時期刊卷數後面會以括號再加上期數。
不過,這樣的表示方式實在過於繁瑣,所以通常只用在必要的場合,例如各區域性植物誌,或是針對某個屬的分類訂正報告,需要正式的羅列出作者的處理時,就會用這樣的表示方式。多數情況下,最多僅需列出包括命名者的部分就已經夠用,不用再列出後面一長串的文獻出處。命名者若超過3位以上的話,亦允許使用et al.的方式來處理。
總之,了解了學名的結構之後,是不是覺得學名看起來也沒那麼像咒文了呢?雖然我們不一定能夠了解學名文字上的含義,但認識其結構,有助於我們在看很多文獻時,理解那一大串看來很不平易近人的文字所傳達的資訊與意義。

本文於2018.4.10發表於同名專頁


selective focus photo of plant spouts

在學名的世界裡到底誰優先?

在學名的世界裡,早出生這件事是非常有優勢的,當身為一個很早就出生的學名,具有合法的身份下,除非有很好的理由,不然你應該可以一直代表著某個類群,生生世世直到永遠。這就是所謂的優先權 (priority),還記得先前談到法規的許多日期嗎?其實這些日期的規範很多都與優先權有關,攸關學名發表當下的合法條件,只有符合這些要件者,才能算得上是合法的學名。
但是優先權也不是一直穩坐下去的,萬一有一天,這個學名要從種降為變種,那麼我們除了要幫這個學名做好產銷履歷 (雙重引證),還要考慮在變種這個位階上是不是還沒有人發表過,如果有的話,非常遺憾,這個學名只能成為別人的同物異名了。優先權這事是這樣,不只要看你出生的日期,還要看你出生的階級。

但也別以為階級對了出生得早就沒你事了,有的學名雖然出生得早,但因為並非出自名門望族,知名度低,被使用的機會少,雖然有優先權,但另一個出生較晚的學名,因為善於行銷,大家都認識他,因此他就破例獲得優先權,成為合法學名。例如樟科木薑子屬於1763年Adanson命名為Malapoenna,1783年Thunberg命名為Tomex,1789年Lamark稱為Litsea,若根據優先權原則,本屬之合法屬名應為Malapoenna Adanson,但由於Litsea Lamark較為慣用,故予以保留使用,這就是所謂的保留名 (conserved name)

還有一些類群,因為長久以來慣用的名稱與法規規定者不同,貿然改變又容易造成不穩定的局面 (穩定果然很重要吧!),所以就有了兩個通用的學名,這就是科的替換名 (alternative name)
1. 菊科Compositae, (Asteraceae, type Aster L.)
2. 十字花科Cruciferae (Brassicaceae, type Brassica L.)
3. 禾本科Gramineae (Poaceae, type Poa L.)
4. 金絲桃科Guttiferae (Clusiaceae, type Clusia L.)
5. 唇形科Labiatae (Lamiaceae, type Lamium L.)
6. 豆科Leguminosae (Fabaceae, type Faba Mill.(=Vicia L.)
7. 棕櫚科Palmae (Arecaceae, type Areca L.)
8. 蝶形花科Papilionaceae (Fabaceae, type Faba Mill.(=Vicia L.)
9. 繖形科Umbelliferae (Apiaceae, type Apium L.)
當蝶形花科被視為獨立的科別時,其對應豆科 (Leguminosae) 保留。

好的,那有沒有剛好那種情況,就是學名發表的時候具有相同的優先權,但後來發現兩者其實是同一個類群,這種時候優先權該怎麼辦呢?這種狀況當然有,而且還不算少見。比較有名的例子大概是山茶科 (Theaceae) 的茶屬 (Thea L.) 與 山茶屬 (Camellia L.)。這兩個屬皆由林奈於1753年發表,這一年正好是法規中規定種與種下類群優先權的起點。一開始,這兩個屬是以花著生的位置來區分的,但後來的研究中認為兩者其實沒有明顯差異,應該是同一屬,這個時候,就要看研究者的抉擇了。彼時,研究人員選了Camellia,因此這個名字就作為山茶屬流傳下去,沿用至今了。這也是為什麼山茶科的科名沒有對應的現行屬名的由來。

本文於2018.5.8發表於同名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