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SOP在指定模式標本上不可行?
2017年在深圳舉辦的國際植物學大會中,有關法規的討論中最主要且影響最大的變革,就是和所謂的美國法規 (American code) 或費城法規 (Philadelphia code) 裡提出的一種指定屬或屬下類群 (不包括種) 的方法有關。
如果對植物命名法規的歷史稍有了解的話,應該會有印象因為對維也納會議 (1905年) 產生的結果不滿的緣故,美國學者提出了另一個版本的法規,也就是美國法規 (1907年),其前身即為1904年提出的費城法規。在這兩個法規當中,都對指定屬或屬下類群的方式,提出一種標準化的做法,也就是在深圳法規所謂的「largely mechenical method (大量機械法)」。這個方法被記錄於美國和費城法規中的Canon 15: 屬或屬下類群的模式是作者命名所根據的那個種,或作者另行指定的種。若無上述指定,則為該類群中根據下列規則的第一個種 (下略)。
從現在的角度看來,這樣的規定與法規的宗旨背道而馳,但當時仍有一些學者根據該規定指定的很多的模式,因此IAPT成立了一個特殊的委員會 (Special Committee on Publications Using a Largely Mechanical Method of Selection of Types) 來處理有關這個規定指定的模式問題。
在深圳法規的規定中,有關大量機械化的規定主要在10.5, 10.6和10.7條款。10.5條款規範直接說明使用該方法選擇的模式可以被不使用該方法指定的模式取代。10.6條款則定義何謂大量機械化法 (當然主要是美國和費城法規)。10.7條款則說明1935年1月1日前的文獻中,如何認定該文獻作者是否採用該方法指定模式。
至於為何是1935年1月1日呢?如果翻開法規的歷史會發現,1935年的劍橋法規 (根據1930年的劍橋會議) 調和了維也納法規和美國法規之間的差異,也解決了植物學上派系爭議,使法規真正在國際上普及化。
有關費城法規和美國法規的法條內容可以參考以下文獻:Bulletin of the Torrey Botanical Club 31(5):249-261, 1904 (費城法規). 相同期刊的34(4):167-178, 1907 (美國法規)。
有關特別委員會的相關報告可以參考Taxon 65(6):1441-1442和1443-1448, 2016。
本文最初於2020.8.27刊登於同名專頁
全等號跟等號有什麼不一樣?
有關模式標本與學名的問題是分類學研究中經常遇到的,不過常常在閱讀文獻的時候就遭到許多符號和縮寫的無情攻擊,造成看文獻時濃濃的厭世感。本次要解說的就是其中一種,等號 ( = ) 和全等號 (≡) 是很常見的符號。
等號和全等號是與模式相關的符號,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個經驗,當你在某篇分類學訂正的文獻中,看到某個種類的同物異名多如牛毛,但我們關心的是,到底哪些學名是同模式異名 (homotypic synonym),哪些是異模式異名 (heterotypic synonym) 呢?
很簡單,如果作者有使用這組符號的話,全等號代表的是同模式異名,而等號表示的是異模式異名,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誰是誰,有多少模式標本要找。過去經常使用的方式是以種小名的一致性來猜測,因為同模式異名的來源經常是位階變更或是屬間轉移的產物,因此從雙重引證的引用方式大致可看出哪些學名是源自於同樣的模式,而哪些不是。但遇到無法轉移而直接取新名稱的時候 (替換名的狀況),這樣的判斷方式就變得不那麼好用。因此如果作者有用這兩個符號標示的話,那就會方便許多。
本文最初於2020.4.29發表於同名專頁
有一種想見不能見的傷痛
最近的新聞很流行到街頭問路人對於各種事物的看法,小至名店漲價,大至國家政策都可以來上這麼一招。如果來訪問植物分類學家最想看的是什麼,那答案肯定只有一個,就是「模式標本」。傳說中,只要看到模式標本一眼,研究上的疑難雜症立刻少了一半,身心靈立刻輕鬆了起來,但模式標本常深鎖在標本館的深處,不是想看就可以隨意看到,而且常常還有贗品,錯綜複雜的程度堪比美術品拍賣。
模式標本對分類學家有重要的研究價值,也是許多研究的關鍵材料
模式標本到底有什麼價值,可以讓它凌駕於其他所有標本之上,人人皆仰望之的程度,這回我們就要來說分曉。
談到模式標本 (type specimen) 我們必先了解何謂模式化法 (typification)。模式法的概念最初來自於1892年的洛傑斯達會議,雖然這個會議中提出的多數決議並未被後來的法規採用,但模式法卻留了下來。根據國際植物命名法規之7.1條款,應用於科或科以下各級分類群之名稱 (names),是依據命名模式 (nomenclatural type) 來決定,更高階級的分類群的名稱,如果屬於「永久附隨於一個屬名時」,其名稱亦由此屬名模式來決定。又根據10.7條款,模式化原則不適用於科以上分類群,除非依據屬名自動模式化,其模式與所依據之屬名者相同。
在模式化法之中,最複雜的便是各式各樣的模式標本類型,以下分別介紹這些類型。
1. 正模式/全模式 (holotype):種名或種下階級分類群名稱的正模式是由命名者使用之「一張標本或繪圖」,或由命名者指定之命名模式。只要是現生植物之模式,必然固定應用於相關名稱 (參照第9.15條款)。
2. 選定模式/後選模式 (lectotype):是從原始材料中指定一份標本或一張圖解為命名模式,須符合第9.11條款及9.12條款。當命名者發表時,未指定正模式,或正模式遺失,或正模式隸屬於一個以上的分類群時,得指定選定模式 (參照第9.14條款)。
一般來說,選模式時會優先從複模式>等價模式>副模式>有證據支持的原始材料。在報告中若有選模式,則必須標注lectotype designated here的字樣,並指定存放的標本館。有趣的是,選模式可能因為發現新的原始材料或其他原因而重新指定。
3. 複模式/等模式 (isotype):係正模式之任何複份標本;複模式永遠是一份標本 (條款9.4)。
複模式必須與正模式擁有完全相同的採集資訊才算,否則都只能歸類於副模式。
4. 等價模式/合模式 (syntype):當命名者於新種發表時,如未指定正模式時,其所引用於原始資料 (protologue) 中之任何標本,或描述新種時同時指定兩份以上標本為模式標本時,這些標本皆屬等價模式 (參照第40條款備註1)。參考用之所有或部份集合物被視為所引證包括之標本 (條款9.5)。當等價模式其中之一被指定為選模式時,其餘未被指定者仍為等價模式,而非副模式 (paratype)。
5. 副模式/並模式 (paratype):是任何引證在原始資料中的 (一份) 標本,它既不是正模式,也不是複模式,而且也不是命名者於新種命名發表時同時指定兩份以上之模式標本產生的許多等價模式之一 (條款9.6)。
6. 新模式 (neotype):是當分類群名稱所根據之材料不存在或均遭遺失時,選用的一份標本或一張圖解供為命名模式 (參照第9.16條款) (條款9.7)。
7. 上模式/附加模式 (epitype): 是一份標本或一張圖解選來供為解釋用之模式。當正模式、複模式、選定模式或是早先選出之新模式及正當發表學名伴隨之所有資料均為模糊表示或無法供為正確判斷該分類群名稱時選用。當指定上模式被選出時,上模式所代表的正模式、複模式、選定模式或新模式必須清楚引證 (條款9.8)。
以上就是模式化法中,有關模式標本的所有類型,雖然個別看來都能夠理解,但摻在一起之後就變得複雜而難解。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條款40.1,在1958年1月1日或之後,屬或屬下分類群之正當出版必須指明模式,從這天起指定模式才是一件被強制的行為,所以在這之前發表的學名,我們只能根據作者引證的標本數量來判斷是屬於何種模式類型,這也就是造成很多標本館內常常有”possibly type”的標本出現的原因了。
此外,很多人會關注的是要怎麼去找特定研究者的模式標本。雖然現在有很多標本館都會把標本數位化,並放到網路上供研究者查詢,但特定研究者的標本要去哪找一向是非常困擾的事。對於近期發表的類群來說,模式標本的存放地點通常會清楚的標記在文獻內,但是在過去的年代可沒有這樣的好事,如此一來要找到模式標本不就是大海撈針嗎?其實也不盡然,模式標本的存放地點通常與該研究者的研究歷程有關,例如台灣研究者最關心的早田文藏的模式標本,由於早田氏畢生中有一大段時間都在東京大學任教,所以幾乎所有的模式標本都可以在東京大學的標本館內尋獲,有些標本會放在台大或林試所標本館。所以要找到特定研究者的模式標本,通常要設法知道他待過哪些地方,當然可以知道他存放標本的標本館是最好,如果不行,也就只能用推測的了。
另外一個需要注意的重點是,一但指定模式之後,該模式便永遠的附屬於該學名之下,不論該學名後來是否被歸併或轉移,都不會改變。所以要找某個學名的模式標本時,首先必須確認該學名的沿革,了解學名的演變之後再找,才不會白費功夫。
本文於2018.4.24發表於同名專頁
分類學家的夢幻逸品—模式標本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次談到模式標本這個主題,當時的主要目的在介紹模式標本的種類,但更多人關心的應該是怎麼找模式標本這事,於是這次就稍微深入的來探討這件事。
模式標本的重要性自然不用多說,很多時候千言萬語的描述比不上看一眼模式標本,更甚者,一個分類研究到頭來,就是在尋找那存放在遙遠彼方的一張模式。但模式標本跟學名不一樣,沒有辦法從各大文獻的比較中輕易的得知存放地點,所以常常都像大海撈針,找起來很沒效率。下面我分享自己比較常用的一套尋找方式,如果各位有更好用的方式,也不妨提供給我。
在找模式標本之前,很重要的前置作業,就是確認模式標本的標本資訊。也就是說,在找之前應該要先挖出原始文獻,了解當初作者指定的標本或引證的標本資訊,把標本編號和採集地、日期等記錄下來,以供後續比對之用。如果作者根本沒有引證標本,又是有點早以前發表的種類,那...可能就有需要選模式 (lectotype) 了。
把模式的類型及標本資訊都確認之後,有2條路可走。第一:先找找Taxonomic literature這套書,裡面收錄了許多分類學家和他們的模式標本存放的標本館。如果有找到,那表示你是個幸運的人,如果沒有也別氣餒,這是常態。
第二:有的時候引證標本也不一定是研究者自行採集,但標本通常跟研究者的學術歷程有關。舉例來說,早田文藏 (B. Hayata) 的模式標本,多數藏於東京大學綜合博物館植物標本館 (TI) 以及林試所植物標本館 (TAIF),這與他長期於東京帝國大學任教及研究主題為台灣植物有關。所以了解研究者的學術歷程,可藉此推論模式標本的館藏地。
除了以上方法之外,在google或JSTOR上面直接撈也是一個方法,這邊就不提這個方法,因為效率太低且通常沒有結果。總之,上述的兩種方法就是我自己找模式標本的管道,希望對各位有幫助~
本文於2018.12.26發表於同名專頁
學名的斷捨離之術
這年頭相當流行各種整理術來整理與收納家中各種物品,還有好幾本以這個主題出版的熱門書,可見有效率的整理物品是這個社會上普遍的煩惱之一。說到學名也是一樣,當針對某個類群研究時,隨著研究的開展,會逐漸收集到越來越多相關學名,有效率的整理這些學名,對於往後的研究工作而言,是相當重要的基礎。
那麼要怎麼整理這些學名呢?在此提供個人認為相當有效率的方式,也就是以模式的異同來區分。將這些學名根據同模式 (homotypic name) 或是異模式 (heterotypic name) 區分開來。這麽區分之後,會發現這些學名以不同模式的方式變成一組一組的樣貌。各組學名表示的是基於同一組原始文獻與模式衍生而來的名稱。同模式學名的來源通常是由一個名稱,經由轉移至他屬或位階升降而來的不同學名,所以常有雙重引證 (double citation) 的特徵。而異模式名稱則多以新類群的方式發表,所以沒有雙重引證的「特徵」。
以下以闊葉麥門冬 (Liriope muscari) 為例,說明實際上執行時的狀況。
闊葉麥門冬的相關學名如下 (非全部):
Liriope muscari (Decne.) L. H. Bailey, 1929.
Ophiopogon muscari Decne., 1868.
Liriope graminifolia (L.) Baker var. densiflora Maxim ex Baker, 1879.
Liriope platyphylla F. T. Wang & T. Tang, 1951.
Liriope spicata (Thunb.) Lour. var. densiflora (Maxim. ex Baker) C. H. Wright, 1903.
Liriope muscari (Decne.) L. H. Bailey var. communis (Maxim.) P. S. Hsu & L. C. Li, 1981.
Ophiopogon spicatus var. communis Maxim., 1871.
將這些學名根據上述的原則整理之後,成為以下這幾組:
1. Ophiopogon muscari Decne., 1868.
≡Liriope muscari (Decne.) L. H. Bailey, 1929.
2. Liriope graminifolia (L.) Baker var. densiflora Maxim ex Baker, 1879.
≡Liriope spicata (Thunb.) Lour. var. densiflora (Maxim. ex Baker) C. H. Wright, 1903.
3. Liriope platyphylla F. T. Wang & T. Tang, 1951.
4. Liriope muscari (Decne.) L. H. Bailey var. communis (Maxim.) P. S. Hsu & L. C. Li, 1981.
≡Ophiopogon spicatus var. communis Maxim., 1871.
也就是說,往後在比較相關學名的異同時,僅須比較這幾組就可以了。找尋模式標本時,也能夠輕易地知道該找哪些學名的模式。
必須注意的是,雖然同模式學名通常有雙重引證 (double citaiton) 的特徵,但是在有替代名 (replacement name) 的情況下,由於此種狀況不需雙重引証,所以可能會被誤判為異模式學名,必須特別注意,例如以下這個案例:
Vincetoxicum chinense S. Moore 1875在轉移到Cynanchum時,由於該屬已存在C. chinense R. Br. 1810這個名稱,無法以保留種尾名的方式直接轉移,而必須另外取一個新的名稱。所以Hemsley另外取了C. mooreanum作為V. chinense在Cynanchum的替代名。這種情況下,C. mooreanum的模式與V. chinense者相同,必須視為同模式名稱處理。
以上就是我個人認為相當好用的學名整理術,你有其他獨門祕技嗎?歡迎在留言分享給大家唷~
不只是書目,更是植物學者的傳記—Taxonomic Literature
身為植物分類學者,重點工作之一是找尋模式標本,但模式標本不是說找就找得到的東西,加上古早時代的學者,研究過的標本常常四散在許多標本館中,當年又不流行詳細記錄這類資訊。如果要找模式標本,常要先了解這位學者的生平,採集研究的歷程,來推測可能的館藏地點。除非是大師等級的人物,否則這些資訊就會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大小期刊與書籍當中,找起來並不比標本容易多少。
這時候該怎麼辦呢?今天介紹的這套書,可以幫你在這樣的迷霧之中,指引一盞明燈。
Taxonomic Literature?
這次要介紹的文獻就是《Taxonomic Literature, a selective guide to botanical publications and collections with dates, commentaries, and types》,顧名思義,就是一套處理植物學者、著作與其的標本館藏的文獻。這套書主要是由兩位植物學者Frans Stafleu和Richard S. Cowan編輯,他們收集當時世界上已知的植物學者資訊,整理其著作、標本、傳記、文獻等資料,匯整成為這套書,可以說是植物學者的百科全書。這套書第一版的成書時間為1967年,該版本已難見到,目前能找到的版本多為1976年再版的第二版,至1988年為止,共出版7卷。另外這套書還有增補的部分,這部分從1992年出版增補第一卷開始,至2009年共出版了8卷增補。
這套書收錄的學者從1753至1940年,發表過3個以上屬名的研究者為主。為什麼說「為主」呢?因為作者表示仍有一些囿於資訊難以收集,所以仍有遺漏的條目,加上這套書的副標題為「selective guide」,所以自然在收錄條目上也多少有作者的主觀意見在內。收錄的條目也不限於顯花植物學者,亦包括隱花植物和古植物學者 (註1),收錄的範圍相當廣大。
這套書的條目是根據作者的姓的拼音順序來排序,每個條目的資訊如下:
1. 作者的生卒年、國籍與職業,有時還有簡介。
2. 引用為學名作者時的標準縮寫格式。
3. 標本的館藏地點,包括模式標本和其他材料,如果作者某著作內的標本收錄在不同的標本館內,也會另外列出。
4. 傳記或與作者相關的他人著作。
5. eponomy:這部分比較特別,是以作者為名的學名或著作。例如以工藤佑舜 (Yushun Kudo) 為名的Kudoacanthus (銀脈爵床屬),以及期刊KUDOA。
6. 重要著作的列表,這部分非常詳細,包括文獻名稱、出版年、卷數、縮寫。另外還有書的細節,包括頁數、圖版數、館藏地點等,圖版甚至還有圖版作者等資訊。最後 (如果有的話) 還會附上與該著作相關的文獻。
從這樣的編排方式可以看出,這套書不僅提供書目資訊而已,還深入的敘述了這些著作的格式與內容,可以看出作者企圖讓讀者在無法取得這些文獻的時候,使讀者盡可能地得知這些文獻的內容。而這樣的編排方式,也能讓讀者快速的認識每位學者,包括其生平以及著作。以上資訊個人認為最難收集的除了典藏標本的資訊外,就屬各種在期刊中的文章了。這些文章通常散落在不同期刊中,要一一的把這些資訊找出來,需要對相關期刊非常熟悉且長期耕耘的專業人士,才有辦法辦到。
雖然在前言裡,作者詳細描述了這套書的方法論,我們可以從而得知,作者如何採集並整理這些龐大的資訊。這些工作即使是在現代,仍然是難以想像的工作量,更何況是那個各種數位典藏並不豐富的年代,作者是拜訪過多少圖書館與標本館,翻過多少文獻才完成這樣的著作。雖然成書時間已久,但直到現在,對於研究1753-1940年的植物學者資訊,仍然是重要的參考資料。
Taxonomic Literature第二版的完整全文可在Biodiversity Heritage Library線上資料庫取得,網址如下:https://www.biodiversitylibrary.org/bibliography/48631
註1: 現代植物分類學幾乎不使用顯花植物 (phanerogamy) 和隱花植物 (cryptogamy) 這兩個名詞,前者指的是現在所謂的裸子植物 (gymnosperm) 和被子植物 (angiosperm,而後者指的則包括其餘以孢子繁殖,傳統上被視為植物的類群,包括真菌 (fungi) 和藻類 (algae)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