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in black jacket standing on green grass field during daytime

給新手的拍照指南

隨著生態旅遊的盛行,越來越多人在野外活動時,利用拍照的方式來記錄觀察到的各種植物。時日一久,總會遇到不認識的種類,這種情況下,利用拍照的方式紀錄各項特徵,回家翻圖鑑或貼到各類社團問人求名。但是有些照片常被網友評論為「這張沒有拍到重點,很難鑑定」「下次再遇到可以拍XX部位」「這樣的話只能鑑定到屬」。這些評論多半讓人感到灰心或憤怒,到底這些網友是故意刁難?還是這些照片真的難以鑑定呢?如果網友的評論是中肯的,那麼什麼樣的照片才容易提高鑑定成功的機率呢?

鑑定成功的拍照方式

這個主題之前在鑑定的那篇文章中提及,但僅有簡短地提及要點,所以這篇另外寫一篇獨立的文章詳細敘述到底該怎麼拍。首先來盤點一下需要紀錄的資訊有哪些:棲地、全株、枝條、葉片、花序、花、果以及其他構造等,下面就一一敘述該怎麼拍這些照片。

1. 棲地:這個通常是最容易漏掉的照片,很多人看到植物覺得興奮,於是就拍了很多植株的照片,但其實棲地的照片可以傳達很多訊息,例如環境是開闊的林緣還是鬱閉的林下、伴生植物種類、生長方式、植株大小等。一張理想的棲地照片,該種植物並不需要佔據大部分的空間,反而應該把空間讓給週遭的環境,植物本體的大小只要能夠辨識就好,如果植物體太小,甚至事後加工標記出來也可以。總之,這張這片要傳達的重點是植物生存的環境。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照片對過於珍稀的種類有時會很容易被有心人士按圖索驥找到盜採的目標,對於這類物種,盡量不要在照片裡拍到太多「地標」,例如電線竿、房子、步道、道路等人工建物。

植物的棲地照片可以傳達多樣訊息,是相當重要的一張照片 (圖為臺灣大葉越橘)。

2. 全株:全株就是以植物為主體來拍攝,目標是讓人知道這種植物是喬木、灌木、草本,還有它們的生長型式。因此重點是盡量讓目標植物成為照片中容易判斷的主要目標,如果同時有其他植物長在一起,那麼可以適當的撥開,進而使你的目標成為照片中第一眼可以看到的目標。

全株照片主要是凸顯植物的生長方式 (圖為佛氏通泉草)。

3. 枝條:這部分通常是針對木本或是較高大的草本植物而言,這張照片的功能是拍攝一段枝條,展現葉片和花序等部位在枝條上的生長方式,所以拍攝的時候,要挑選一段相對完整的枝條,然後調整角度,使拍攝角度正對枝條,並且沒有其他枝條的干擾,讓上述的特徵可以清楚的在照片中展現。這裡的訣竅是,盡量不要拍攝過長的枝條,這樣反而會讓上述特徵不容易展現。以青剛櫟 (Quercus glauca) 為例,大概30公分左右的枝條是相當理想的目標。

枝條的照片可以清楚呈現葉片和其他器官的生長方式 (圖為毛雞屎樹)。

4. 葉片:接下來進入植物的細部構造,葉片是其中之一。葉片的重點在於拍攝單一一片葉片的正面以及背面,進而展現葉片的特徵。這張照片拍起來相對簡單,葉片是平面的,所以只要找一片完整的葉子,連同葉柄正面拍一張、背面也拍一張,然後再看看葉片有沒有其他構造 (例如毛、腺體、照片裡不容易看到的鋸齒或葉脈等),必要再加拍這類構造的特寫,通常就可以完成拍攝。值得注意的是,葉片在植物體上常因為生長的部位而有尺寸或形狀上的變異,所以有時間的話,盡量把這些都拍下來也會很有幫助。

葉片的照片可以清楚的呈現葉片的各項特徵 (圖為香茶菜)。

4. 花序:花序的拍攝重點有點像上面的枝條,主要展現的是花序上花的排列方式,這個部分如果在枝條的照片中已經可以清楚的辨識,那麼在這裡就可以省略。花序拍攝上通常採取側面的拍攝角度,這個角度通常可以清楚地看到花序上每朵花的著生方式。

花序的照片呈現的是花的排列方式 (圖為伏莖紫堇)。

5. 花:這通常是不會被漏掉的重點,因為花通常長得最顯眼,所以初學者通常會拼命的拍攝一大堆花的照片,但是這也是最容易遭到無情批評的照片,為何?因為花的細節很多,容易漏掉啊,而且每個類群都有自己的重點,有的要看花萼、有的要看花瓣、有的又要看子房,對初學者來說真的很容易產生「阿不然到底是想怎樣」的挫敗心情。作為一個初學者當然不可能用這種因材施教的方式來拍照,可以做到這點的話,應該也不會是初學者了。所以這邊的建議就是:全部都拍。所以拍攝的重點是先拍花的正面和花的側面兩個角度,這樣至少可以先大致上把一朵花的主要構造都拍攝清楚。然後是觀察花的萼片附近有沒有苞片這類的構造,有的話再拍,接下來是花的內部構造,雌雄蕊自然是少不了的重點,所幸這兩個通常長在一起,所以一起拍就可以了。

必要時可以把花的一部分構造拆除以展現內部構造,圖中的喜岩菫菜即拆掉一部分的萼片與花瓣。
花的構造與重點通常較多,多拍幾張準沒錯 (圖為喜岩菫菜)。

6. 果實:果實的拍攝上相較於花來說單純許多,因為多數的果實外觀都不太複雜,需要注意的重點反而是判斷拍到的果實成熟與否,可以的話,請盡量拍攝成熟的果實。

盡量拍到成熟的果實吧!(圖為蒼耳)。

7. 其他構造:植物體有許多構造都可以協助判斷,例如葉柄的溝、枝條上的皮孔或腺體、樹皮的剝落方式等,都是很好的輔助特徵,但這些特徵對於初學者來說可能難以兼顧,所以先以上述的重點來拍攝吧!

蕨類植物的拍攝方式略有不同,雖然沒有花、果等器官,但由於蕨類絕大多數的鑑定特徵都在葉片上,所以除了生態、全株外,葉片的生長方式 (叢生與否),羽片、羽軸、孢子囊堆、鱗片等都是需要注意拍攝的構造。

說了這麼多,另一個重點是請在拍完每一個構造的時候,檢查一下照片是不是有正確的對焦,想要拍的重點有沒有清楚地展現在照片裡,不要辛苦的拍了很多照片,才發現沒對到焦做白工,特別是植物體很小或是風大的狀況下,這種狀況非常容易發生。現在的影像處理技術,針對過暗和過亮的照片通常可以挽救到一定程度,但失焦的照片就是沒有救,請不要因為偷懶讓辛苦記錄下來的影像化為烏有。

此外,拍照技術是需要練習的,上面說的這些指南,只是針對照片內容,但拍照技術需要透過不斷練習,才能取得長足的進步。現在的拍攝器材幾乎是唾手可得,平時就可以利用公園裡的植栽或盆栽練習拍攝,順便鍛鍊觀察的敏銳度。

好不容易拍下來的照片,回家檢查卻是失焦難以辨識 (圖為高粱泡)。

最後,希望上述的重點可以讓大家在野外活動的時候可以更有效率地紀錄各種植物,並且享受拍照過程中帶來的樂趣~


簡誌究竟是怎麼樣的一套書呢?

這裡是分類沙丘,在野外走跳的同好,遇到需要鑑定植物的場合,應該多少都翻過簡誌,應該很多人的書櫃裡應該都有一套。但這套書的成書時間,距今已有二十年以上,雖然許多書中資料已經隨著時間生心,但至今仍有許多使用者愛用。到底這套書有什麼魅力,可以讓許多使用者如此愛用,這次就來談談這套書吧!

簡誌的特色

簡誌的全名是臺灣維管束植物簡誌,這套書一共有6本,成書年代自1998至2002年間。基本上,這套書即為簡化後的第二版臺灣植物誌 (Flora of Taiwan 2nd edition),所以大部分的內容皆與其相似,但由於本書的對象為非專業的愛好者,所以作了一些改變,例如整體內容由英文改寫為中文、各種類的敘述也簡化許多,通常僅列出重點的特徵、學名不附出處及異名等,讓整體的版面簡潔卻也不失實用性,因此在同好間廣為流傳。特別是本書為首次中文的相關書籍中涵蓋所有維管束植物者,所以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簡誌中各種類都附有長短不一的敘述

再者,在簡誌問世之前,臺灣的圖鑑多半僅收錄部分的種類,且通常僅有比較容易辨識或引人注意的種類,某些類群 (例如大部分的冬青科、灰木科、禾本目) 被收錄的種類少之又少。而且2000年前後,正是臺灣野外活動蓬勃發展的年代,人們對於全面性的書籍的需求激增,正好符合這群人的需求。此外,誠如前述,這套書主要是根據當時甫出版的臺灣植物誌簡化而來,而前者的編寫者為多位當代研究各類群的重要學者,是當時的第一手資料。

當然,簡誌也並非全然沒有缺點,雖然特徵僅提及重點,但仍然是使用專業術語來描述以及檢索各種類,所以對於初學者來說入門的門檻有點高,雖然第二卷的卷末有附特徵術語的解說,但要從中理解並且能各活用,還是需要相當大的學習成本。第二,和圖鑑不同的是,這是一套以文字為主的書,所以讓習慣「圖像式學習」的讀者,要花好一段時間習慣這樣的使用方式。儘管如此,由於前述的各項優點,這套書仍然被愛好者推崇,並且廣為流傳。

某些種類附有線繪圖供參考

簡誌的未來

直到現在,簡誌的影響力仍然持續著,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第一為本套書全面電子化且提供下載,另一方面是TaiBIF的物種描述是來自簡誌,所以在搜尋的時候經常連到TaiBIF的介紹,無意間也擴大了知名度,所以即使簡誌出版已經至少15年,仍有許多使用者的原因就不難想像。

但簡誌雖然好用,但仍然不敵時間的洪流,在這20年間,臺灣又發表了很多新種、新紀錄和新馴化類群,但因為簡誌多年來並未改版,所以資料仍停在至少15年前的那段時間。使用時須自行補充中間這段時間發表的資料,否則會覺得簡誌東缺西缺,好像很不完整。不過在這對時間內,臺灣的圖鑑也從收錄部分種類,走向全部收錄的方向,更甚者,還出現了單一科別深入介紹的圖鑑。這麼看來,簡誌的階段性任務似乎已經結束,不過仍有許多使用者,期望簡誌可以再版更新,不過目前並未有相關的消息。

以上就是對簡誌的介紹,你也用過簡誌嗎?歡迎在下面的留言談談你使用簡誌的經歷,以及你對這套書的感想和回憶喔!

本文最初於2019.1.1發表於同名專頁


yellow, red, and green fallen leaves

葉片面積也需要校正回歸?

葉片的形態在植物學研究中一直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舉凡葉片的長寬、質地、被毛或是葉脈等特徵,都是相當常用的特徵。雖然葉片常因生長於不同的環境而有較廣的形態變異,但考量其數量與取得的便利性,仍然是難以忽視的特徵來源之一。過去葉片的尺寸常以長、寬以及其比值來描述,但其實多數植物的葉片都是平面的結構,理論上可以直接比較面積,加上葉片的面積常反應植物的生態與生理活動的特性,所以是相當重要的功能性特徵 (functional trait) 之一。但其實實務上葉面積很少被描述,為什麼呢?

green leaves on white surface
                                                令人目眩神迷的葉片多樣性,卻也是造成葉片面積難以測量的主因

其實葉面積並非容易量測的特徵,因為葉子的形狀與尺寸變異相當大,難以用任何標準的形狀面積來計算。現階段若需要葉片面積的資料,常須使用葉面積儀掃描葉片得到,或是使用一般的平台式掃描器掃描後利用影像處理軟體 (如ImageJ) 求得,雖然這些方法可以獲得非常精準的葉面積值,但是在需要大量葉面積資訊的時候往往曠日費時而缺乏效率。所以科學家不斷的想要利用簡單的參數來快速的估計葉面積的值,過去曾有學者提出利用長X寬X2/3的方式來粗略的計算葉面積,但就像前面敘述的,葉片形狀的變異過大,難以由單一的參數來估計面積。

但仍有研究人員繼續研究利用這種方式來估算葉面積,以符合相關研究的使用。Schrader等研究者在今年發表的報告中,利用了144科780個分類群,一共3125片葉片,比較實際葉面積與長、寬、以及形狀的關係,提出葉面積的修正係數 (correction factor)。結果顯示,根據葉片的長、寬、形狀加上分裂的程度,研究人員利用一系列的修正係數,從羽狀缺刻 (pinnatisect) 的0.39至全緣扁圓形 (註)(oblate) 的0.79,來估算葉片的面積,並且適用於各種不同的葉片類型。和前人的研究不同的是,這個研究中的長、寬、形狀與分裂程度提供了明確的定義,使用者可以清楚的知道究竟該用哪個係數來計算,是本研究的創新之處。但本研究仍有其極限,在分裂的葉片中,不同的分裂程度嚴重影響了葉面積,導致這類的葉片無法正確被估計。此外,這個方法的目的在於快速的比較不同葉片的尺寸,但不建議應用於分類學或形態學等需要精確比較葉面積的場合。

註:本研究使用的形狀定義是根據Ellis et al. 2009. Manual of Leaf Architecture

參考文獻:Schrader et al. 2021. Leaf size estimation based on leaf length, width and shape.


brown wooden stand with black background

法規。昏昏欲睡?

每次上課上到植物命名法規,很多學生就會開始進入彌留狀態,接下來所有的一切都忘了。法規確實不是有趣的東西,它就是一條一條硬生生的規則,用來規範學名應該這樣那樣,所以當逐條研讀講解的時候,那真是連專業的學者也很難吃得下去 (搞不好很適合治療失眠)。但是法規既然是規則,就有它的架構與精神,從這邊著手應該會相對簡單許多。

國際植物命名法規的歷史悠久,版本也很多,但最近幾個版本的架構基本上相同,都分為前言、法規中的重要日期、總論以及第一至三篇。

前言通常說明該版本修訂的重點以及與上個版本相較的主要變革。

法規中的重要日期規定各條法規的生效日期,由於命名法規是溯及既往的,所以各條法規的生效時間是相當重要的。

總論 (Preamble) 說明法規的基本精神,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有說明規則 (rules)擬則 (recommendations) 的差別。

第一篇為原則 (principles),是法規當中最重要的概念,共六條。
第二篇為規則與擬則 (Rules and Recommendations),是最主要的法規所在,內容規範有關各分類階層之命名原則、位階之定義、模式法、優先權、有效出版及正當出版、名稱之廢棄及作者的引用等凡62條。
第三篇為管理法規之規定 (Provisions for the Governance of the Code),為規定制定法規之機構設立辦法及委員任命辦法之法規。
法規最後面有附錄數篇,附錄I為雜交種之學名 (Names of hybrids),附錄IIA為藻類、真菌、蕨類和化石植物的保留和廢棄科名,附錄IIB為苔蘚和種子植物之保留科名,附錄III為保留和廢棄屬名,附錄IV為保留和廢棄種名附錄V為必須廢棄的名稱附錄VI為禁止著作,發表於這些文獻中之特定階級之分類群必須視為不合法名,附錄VII為本法規中使用和定義的術語

法規的整體架構看來其實並非太複雜,複雜的是由於實務上的狀況可能同時涉及多條法規,變得相當複雜。有鑑於此,若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可向IAPT提出解釋,其結果會刊登在TAXON每一期的最後一部分。此外,國際植物學大會每6年開會一次,會後出版新版法規,屆時舊版的法規即失效,因此查閱時務必以新版或IAPT上公告的法規為準。

本文於2018.3.20發表於同名專頁


粗榧是紅豆杉科嗎?

不管是初學者還是專業人員,應該都對於植物分類裡的科 (family) 這個位階不陌生,在記憶一種植物的名稱時,通常也會一併把所屬的科別記憶下來。久而久之,對於各科的植物形態就會大概有個印象,而可以達到舉一反三的地步了。但有的時候也會發現,有些植物的所屬科別經常改變,或是沒有固定的答案。這次要談的主角—粗榧屬 (Cephalotaxus) 就是這樣的案例。

粗榧屬 (Cephalotaxus) 為常綠的裸子植物,分布於東亞。credit: Scott Zona

粗榧又稱三尖杉,是裸子植物當中的一屬,分布於亞洲,擁有約7-9個物種。本屬植物長期以來在科的位階的歸屬在學者間有不同的意見,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兩種:其一是與紅豆杉、白豆杉 (Pseudotaxus) 和榧樹 (Torreya) 等屬置於紅豆杉科 (Taxaceae) 中;另一派的意見認為粗榧應該置於獨立的粗榧科 (Cephalotaxaceae) 中。長期以來,因為兩者有各自的證據與論述基礎,這兩種意見一直無法整合。分類學上存在許多這類難以歸類或多種看法皆有其理的狀況,在沒有更全面的證據出現之前,常常都只能處於兩者 (甚至更多) 並陳的狀況。

近年來高通量定序 (high throughput sequencing, 又稱次世代定序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NGS) 的技術發展逐漸成熟,使研究者能夠取得基因體 (註1) 等級的遺傳資訊。許多學者利用這項技術,試圖釐清難解的分類議題。近年來,其中的一項發展就是定序葉綠體的全基因體,並以之重建親緣關係,來解決過去難以解決的問題。葉綠體的遺傳物質長期以來都是重建植物親緣關係的重要來源之一,但過去受限於技術,僅能針對少數基因片段定序,資訊量較少,有時難以重建可靠的親緣關係,或是利用不同的片段重建的親緣關係樹彼此衝突等狀況。利用高通量定序的方式,可以取得過去百倍以上的資訊,可以較有效的避免少數片段的解析度差或是衝突性結果的缺點。

再回到粗榧的案例,研究人員採樣紅豆杉科各屬與粗榧屬植物,利用上述技術定序並重建類群間的親緣關係。結果顯示,粗榧屬獨自形成一個高支持度的單系群,並與其餘紅豆杉科各屬為姊妹群。作者並提出相應的形態差異,粗榧屬植物單一珠鱗內有2枚胚珠,而其餘紅豆杉科各屬的單一珠鱗內僅有一枚胚珠。結合以上的遺傳和形態的結果,作者認為粗榧屬應置於獨立的粗榧科,而非紅豆杉科。這個研究探討的不只是分類上的議題,還有粗榧的起源時間的探討,但在此不多加討論,有興趣的話可以參閱發表報告。

以葉綠體基因組利用最大概似法 (maximum likelihood) 與貝葉氏導出法 (Bayesian inference) 重建的粗榧屬 (Cephalotaxus) 與近緣各屬的親緣關係樹。分支上的數字為bootstrap值和事後機率。credit: Ji et al. 2021

這個案例很好的顯示了高通量定序在植物分類學上的應用與可能性,這個技術的可能性當然不僅止於此,很多學者正利用這個技術挑戰過去難解的議題,但新的技術必定帶來新的科學問題,這個技術絕不會是分類學的最終解答,但正因為如此,未來仍然值得期待!

 

延伸閱讀:Ji et al. 2021. Plastome phylogenomics of Cephalotaxus (Cephalotaxaceae) and allied genera. https://doi.org/10.1093/aob/mcaa201


學名是如何成為「學名」的?

談論植物命名的主題也持續了幾篇文章,前兩次討論的是有關實際使用上的問題,接下來要講一段有關學名由來的坎坷歷史 (系統化)。

學名的由來

通常一開始接觸到學名的概念,是來自於國中的生物課本,那時課本上寫學名是二名法,屬名在前種名 (即種小名) 在後,兩者都是拉丁文或拉丁化的文字。屬名字首必須大寫,種名字首小寫等。不過多數人學過之後,大概只會記得學名好像是很正式的名稱,但是細節都忘記了。所以只要聽到「好像很正式的稱呼」就會說那是學名,有關於這個現象,前面的文章中曾經討論過,見俗名?學名?正式中文名?中文學名?很容易搞混但又很容易遇到的問題

不過學名這東西,到底是什麼時候發明,又是怎麼傳播開來的呢?事實上,目前使用的學名並不是單一次的「發明」形成的,而是過去長期由俗名演進發展而來。最初植物的名稱僅有一個字,所以也稱為單名系統 (monomial system),但隨著對植物的認識漸增,這樣的命名方式已不敷使用,所以演變為多名系統 (polynomial system),也就是一種植物的名字是一個字串。到後來,才發展出二名法,也就是現在使用的這種學名形式,其實是相對近期才形成並系統化的。

二名法的由來與整飭

先前的文章中,提到現在這種二名法的學名型式使用的最大貢獻者當首推林奈 (Carl Linnaeus)(這也是一個少數大家多少有印象的名字),在他的著作中大量的以這種方法來記述生物的名稱,造成人人使用,逐漸形成共識。不過,二名法是林奈發明的嗎?

Carl Linnaeus, Swedish botanist, physician, and zoologist
林奈被尊為現代分類學之父

發明二名法的人,根據目前的考據,可能是瑞士植物學家—Gaspard Bauhin*於1623年在其著作Pinax Theatri Botanici裡首次使用。在這部著作中,許多種類的植物的鑑定特徵都只有一個,所以被某些學者視為二名法的起點。但其實這樣的方式與二名法仍有區別,在於二名法的種小名不一定要是特徵形容詞,也可以是人名、地名等,所以有學者認為Bauhin的著作不能算是二名法的先驅,二名法的真正發明人,還是歸功於林奈。但無論如何,類似的的形式在Bauhin的時期就已經出現,可惜的是這樣的型式在當時並未被廣泛接受,一直到林奈的時期才發揚光大。由於林奈在著作中大量的使用二名法來紀錄生物的學名,使得這種命名方法逐漸被學者接受,然後成為一種共識。在這之後,很多人開始用這種方法來紀錄生物的學名,包括J. A. Murray、K. L. Willdenow及Alphonse de Candolle等。但由於缺乏一套統一的規範,因此產生許多問題:例如同一種植物被重複命名,造成學名使用上的混亂。有鑑於此,學者提出召開國際植物學大會整飭此一亂象。在開會之前,大會委由A. De Candolle起草植物命名法規 (Law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會後出版植物命名規則 (Lois de la Nomenclature Botanique),亦稱為1867年的巴黎法規,這個版本即為現行法規的起點。

巴黎法規中明確規定:任何一種植物,都僅有單一合法的學名,若有複數的學名產生,必須選出一個作為唯一有效的名稱。

命名法規的演進

1892年,美國科學促進會在Rochester召開會議,會中發表美國植物發表的Rochester法規,主要的重點在於 (1) 提出模式法 (2) 擇用雙名法之絕對優先權,無論種尾名是否為屬名之重複名 (tautonym) (3) 嚴格使用優先權,但不需預先註冊 (4) 優先權除考慮日期之先後外,亦考慮發表刊物之頁數先後。值得注意的是,Rochester法規並非巴黎法規之修訂,而是美國學者另外提出的一版法規。這版法規在1907年有第二次修正。

1905年6月於奧地利維也納舉行第二屆維也納國際植物學會議 (Vienna Congress),並出版第一版植物命名法規。本次會議未採用Rochester法規,仍遵循巴黎法規,主要修正包括 (1) 林奈1753年出版的植物種誌為享有優先權之根據,接受1754年之植物屬誌,並承認1753年之屬名有效 (2) 提出保留屬之名稱表 (3) 新名稱需附拉丁文描述 (4) 避免種小名和屬名重複之名稱 (即Rochester法規中所謂的重複名 tautonym)。會後出版第一版國際植物命名法規,但由於內容和Rochester法規之部份相違,以至於遭到某些學者之反對,因此本法規並未普及。

1910年在布魯塞爾舉行的第三次大會中,主要的決議包括 (1) 決定各類非維管束植物發表之優先權日期 (2) 採納洛傑斯達法規之模式法 (3) 修正維也納法規,會後出版第二版國際植物命名法規。這次會議的規模並不大,修訂亦不多。上述的分歧直到1930年的劍橋會議才得到整合,法規因而受到學界所重視。

此後,國際植物學會議每隔5年召開一次,1940年的大會因為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戰而暫停,1950年的第七屆大會中,J. Lanjouw建議在烏赫利特成立辦公處,並命其期刊為Taxon。自第11屆之後,大會每隔6年開一次會。

2011年於墨爾本召開第18次大會,這次大會較重大的變革,包括1. 自2012年1月1日起,取消需要拉丁文描述之規定,新名稱可用拉丁文或英文描述;2.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印刷出版品上發表新名稱已非必要;於網路上以可攜式文件格式檔 (pdf檔) 發表且具有國際標準書號 (ISBN) 或國際標準期刊號 (ISSN) 之出版品亦可視為有效發表;3. 國際植物命名法規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為有效反映該法規所涵蓋之分類群,更名為國際藻類、真菌及植物命名法規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2012年正式出版第十五版法規,即墨爾本法規 (Melbourne code)

最近一次為2017年在中國深圳舉行的第19屆大會,2018年出版第十六版法規,名稱為深圳法規 (Shenzhen code)。本法規的最大變革在於被視為真菌的生物之名稱,往後將由國際真菌大會 (International Mycological Congress (IMC)) 中命名會議決定,其決議將與下屆國際植物學大會的決議合併。此外,所有僅和真菌相關的法規條文,將全數置於一個群新的章節F。

2023年的第20屆國際植物學大會將於巴西的里約熱內盧召開,不知道又會把學名帶來何種變革,令人期待!

*Bauhin即為羊蹄甲屬 (Bauhinia) 屬名的由來。

有關法規更詳細的歷史可參閱Nicolson D. L. 1991. A History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一文

本文於2017.12.17及2018.3.13發表於同名專頁,原題名「學名到底是怎麼來的呢?」「你發表我發表大家都發表,但這麼多的學名亂死啦~」


brown wooden drawer

Accepted names真的可以accept嗎?

嗯哼,由於先前實在太久沒有更新,所以疚之心發作,所以又來講故事 (說好的學名呢?)。這次要來談的確實是跟學名有關的問題,但跟學名的歷史無關,反而跟分類學工作中的「歸類 classification」比較相關。

最近有許多分類學機構建立了非常好用的網站,讓以前要翻遍各種文獻才能得到的珍貴資料,現在只要查詢這些網站,就可以輕易地獲得。這類網站包括The Plant List, TROPICOS, IPNI (International Plant Name Index), 這些網站的功能大多都是提供某個分類群有關學名的基本資料,功能大同小異,但是收錄的學名數量有點落差。這類網站的功能主要包括:

  1. 提供完整的學名、命名者的標準縮寫、發表文獻,以及該文獻名稱的縮寫與全銜
  2. 該學名的合法性
  3. 該學名的不同組合
  4. 原始文獻的全文
  5. 模式標本的相關資訊

以筆者最常用的網站TROPICOS來說,能夠提供的資訊包括1-5五項,其中4要看該文獻的著作權是否可自由利用,有的話網站上才會提供;5則是要看資料庫有沒有收錄到相關資訊。但TROPICOS的缺點在於,相較於IPNI而言,收錄的學名較少。而IPNI雖然收錄的學名較多,但提供的資訊較少,所以可以使用其中一個當主力網站,其他的網站當做備用。

什麼是Accepted name(s)

但像TROPICOS或The Plant List的查詢結果,常發現有個synonym和accepted names的資訊,意思是同物異名和接受名。滿多人看到這兩個標籤,就自動以為這就是最新或最正確的處理,如果有個與常用的現行學名不同的狀況發生,可能還會公告周知深怕他人不知這重大發現,有些症狀比較嚴重的患者還會拿這個說人家都已經併掉了只有我們還在用這個學名,台灣的學者真是不用心還是外國...(以下自動消音五千字,你懂的)。

但是各位鄉親,事情真有這麼簡單嗎?太容易取得的東西通常有鬼這句話絕對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如果不是這樣,那真相到底是什麼呢?其實這邊的同物異名跟接受名前面只要加上「在下列文獻中」這幾個字就會自動破解了,意思是這邊的同物異名跟接受名的處理,其實是收集自一些已經發表的文獻中的處理,所以這些accepted names下面都有標註出處,就是這樣的道理。此外,這些網站畢竟是人工維持的,所以經常沒有辦法即時的更新到最新的資訊,這是很正常的。

如何看待這類網站

那麼,應該如何來看待這類網站呢?這類網站提供的資訊中,最方便的當然是找到原始文獻的出處還有前述的相關資訊,這些訊息對於初步了解一個學名非常有用。對於網站上提供的訊息,將之視為收集不同研究提供的處理方式就好,如果是感興趣的類群,再繼續追下去,了解這個處理的背景以及想法。此外,網站上提供的任何資訊,還是需要交叉比對確認正確性。

以上就是我對這類網站的一點心得,這篇本來想要簡短一點的講完,結果又寫了一堆,希望能夠解答大家的疑惑,下次見囉~

 

本文最初於2017.12.1發表於同名專頁


brown wooden spoon with red and brown beans

[書介] 臺灣豆科植物圖鑑

豆科植物(Leguminosae=Fabaceae) 可能是人類首次馴化的植物種類之一,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很多文化裡都可以看到豆科植物緊密鑲嵌其中的痕跡,直至今日,這類植物仍然滿足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需求。世界各地的許多文化,都可以找到豆類鑲嵌纏繞其中的痕跡,不管是吃的,或者是以豆類作為各種譬喻的形象,總之,豆類與人類的文明密不可分。

assorted-colored bean lot
                                各種食用的豆子,你認得幾種呢?Photo by Shelley Pauls

從植物學的角度來看,豆科植物的種類繁多,是被子植物的第三大科,共有約766屬、19580種植物,廣泛地分布在世界各地,適應各種不同的環境,從雨林到沙漠、海邊到4000公尺的高山上,都有各種豆科植物生活其中。如此高的多樣性,加上極端且豐富的形態變化,也使得豆科植物成為分類學家眼中相當頭痛的一群植物。台灣的狀況當然也不例外,根據台灣植物誌第二版的統計,台灣的原生與馴化豆科植物共有60屬、約170種,再加上人為引進的眾多栽培的種類,使得台灣現有的豆科植物總數來到198屬695種之譜,很多種類只要沒有花果,僅憑葉片要成功鑑定,實在是難上加難。

所以這本圖鑑的問世,讓這些平常只能放棄鑑定的植物,產生了一線曙光。這本圖鑑非常完整的收錄了目前台灣可見的所有豆科植物,種類之多,應該是目前單科植物圖鑑之冠。書中除了原生和馴化的種類之外,更囊括許多僅有相當少量流通難以見到的種類,這些應該都是作者們在各地明查暗訪之下,動用各種關係搜羅而來的珍貴資料。除此之外,還要正確的鑑定出它們的名稱,並且設法拍攝到具有花果的照片,提供詳細的形態描述以及用途說明,整體難度之高,難以想像。所以本書不只是一本工具書,更是一本作者投注心力,耗時數年完成的台灣豆科專論。

圖鑑是一種製作上難度高、期程長、成本高的書籍,對於作者和出版社而言皆是相當高的挑戰,也因此,這樣一本圖鑑的出版,實在值得我們的支持。在紙本書出版如此艱難的現在,很多書在初版一刷賣完之後就絕版的狀況比比皆是,所以趁早入手,才是讓這本圖鑑可以持續更新出版的方式。不管是對植物有興趣的愛好者或是專業的研究人士,這本書都絕對值得收藏及作為研究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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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 carrot on blue surface

到底是多大呢?圖鑑裡的數據是不是都騙人,怎麼都跟我看的不一樣

好的,我們又要再次把學名的身世擺一邊 (學名表示:),來談一談一個常會遇到的問題。常常在使用圖鑑的朋友,應該會發現要鑑定的時候,有些特徵怎麼就是對不上,特別是在一些定量的特徵上,例如葉長或葉寬,就是和圖鑑的敘述差一點點,那到底該不該算在他頭上?更要命的是,有些圖鑑可能還會將這類特徵列入檢索表中,但是跑出來的結果越看越不像,反而比較像檢索表上的另外一個種類?遇到這種情形的時候,通常的反應有兩種,一種是開始咒罵這個圖鑑真爛數據都不對等,另外一種是開始懷疑自己遇到的難道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珍寶,眼睛都亮了起來,人生因而有了光彩。

文獻中的形態敘述常出現尺寸的描述。credit: Wang et al. 2020

事實是?

但事實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這些數據常常會發生這種誤差呢?又應該如何來看待這樣的現象呢?首先,這些數據的產生,必然是有人實際量過得到的 (好像是廢話),不管怎麼量的,總之是有量過。但是一個人的時間跟精力畢竟有限,所以這些觀測值常是來自有限的植株或標本,這樣的情況下,確實很難涵蓋所有可能的變異,使量測值趨近於準確。或許在這裡會產生一個疑問,科學研究不是講求準確嗎?怎麼這些研究者如此草率地看待這些數據呢?
事實上,通常在一個物種剛被發現時,能夠取得的標本數量通常很少,而這些標本可能就是最初的數據來源,因此就容易造成和後來的觀察不一樣的狀況。另外,植物可能由於廣泛的分佈於各種生長環境的緣故,造成形態變異較大的狀況,比較常見的例如葉片的大小或質地因為環境的日照與乾燥程度而有劇烈的變異,又或是花部器官因為花的發育過程中,環境的劇烈改變而造成發育不正常的現象,這些現象也常常是被觀察者認為特徵不符的因素。要記得我們觀察的對象是生物,生物是活的,本來就會不斷的產生新的變異,要精準的模式化數值資料本來就是幾乎不可能的,變異範圍也是活的,不是固定不變的

如何看待?

那麼,應該如何看待圖鑑中的數據呢?其實說穿了也不難,不要過分的著重在這個特徵就是了。一般而言,圖鑑上列出的特徵通常不只一個,所以鑑定的時候,如果遇到這類特徵不甚符合的時候,可以同時比對其他特徵是否相符,如果只有某些數據不符,又不是圖鑑強調的重要鑑定依據的話,那麼應該可以大膽的假設就是該種植物,只是尺寸略有差異罷了。某些標本上,過大或過小的狀況,可能會被研究者視為離群值而不列入應用,但有些研究者認為,這些也是該種植物表現的特性,應該列入紀錄,但在表示上,可能用括號表示,例如3-5(-15) cm,表示一般狀況是3-5公分,偶有15公分的狀況出現。以上就是針對圖鑑中的數據資料的說明,說到底,如何避免被這些數據資料迷惑,還是只能靠多看多觀察,當觀察的數量多的時候,對於該種類的變異了然於心,理解變異的範圍,就能夠破除這層迷障囉~

 

本文原於2017.11.30發表於同名專頁


俗名?學名?正式中文名?中文學名?很容易搞混但又很容易遇到的問題

雖然在上一篇已經稍微的談過有關俗名與學名的差別,不過上次的內容比較像教科書上的說法,但是實際上使用的時候,好像又沒有這麼簡單,常常發現同一種植物有好多個學名,可是以前上課的時候,不是說每一種生物都只有一個學名嗎?然後又有人會說某某植物的俗名叫OO,但是學名叫XX。阿學名不是拉丁文嗎?為什麼這個學名是中文?林林總總的問題總是困擾著愛好者,然後就不了了之,反正能溝通就好了,搞不清楚好像也不會造成什麼麻煩。各位是否也為這種植物的姓名學深深的困擾呢?別怕,這篇就要針對這些問題好好的說明。

一種植物可能有一個以上的學名嗎?

上一次談過,每一種植物都只有一個學名,這個學名是由拉丁文構成,並且要符合規定,才能夠正式作為學名使用。從這樣的原則來看,一種植物應該都只有一個正式流通的學名,對吧!但事情通常沒有這麼簡單,常常可以在查詢某種植物的學名時,找到兩個或甚至更多個流通使用的學名,不是說學名是唯一的嗎?怎麼會這樣?發生這種現象的原因,通常是因為分類地位還不穩定的緣故。什麼是分類地位不穩定呢? 就是各個研究者對於某種植物應該用哪個學名還沒有一定的共識。其中的原因有很多,這裏舉一個常見的狀況為例來說明:想像有某種植物廣泛的分布在世界各大洲好了,它可以適應多種不同的環境,相對的形態也因而有很大的變化,所以不同的分類學家,可能因為所在地域的差異與資訊流通的落差,發表了不同的學名。這個時候可能就有複數的學名在流通,直到有人大範圍的研究了這個類群,才可能使這些學名的使用趨於統一。

是否有除了拉丁文以外的學名?

先說結論,沒有。所有非拉丁文的名稱,都屬於俗名而非學名。那麼這樣的誤會是怎麼來的呢?可能是源自於某些種類的植物有一個以上的俗名,例如常見的菊科植物兔兒菜,別名又稱小金英,然後其中有一個俗名「看起來」比較「不俗」,所以就被當成是學名,但其實這些名稱都只是眾多俗名的其中一個。同理,由於俗名並沒有一個官方的系統,因此也沒有所謂的正式中文名這個東西。可能有人會覺得植物誌或簡誌上的中文名稱看起來比較「正式」,所以有此一說,但是這些文獻在植物的中文名稱,通常是採用比較不易混淆且有系統性的方式來處理,例如杜鵑花屬 (Rhododendron) 屬的植物通常都稱為XX杜鵑,所以會有相對正式的感覺吧!

不過,雖然理論上俗名可以有很多個,但是站在研究者的立場上,不希望某一種植物的俗名有不斷增加的趨勢,過多的俗名可能會造成使用上的混淆,讓人懷疑這些俗名究竟是不是同一種植物,所以俗名即使沒有使用上的規範,還是應該秉持著一個慎重的態度來使用較好。

臺灣特有種植物的名字裡一定有「臺灣」嗎?

最後來談談筆者多年來經常被詢問的一個問題,就是臺灣特有種的植物,名字裡一定有「臺灣」嗎?其實這個答案是不一定,不論是俗名或學名,其實都沒有規定某個地區的特有種,名稱裡一定要有該地區的名稱。舉例來說,很多臺灣特有種的名稱中是沒有臺灣的,例如紅檜 (Chamaecyparis formosensis)、牛樟 (Cinnamomum kanehirae) 或尖葉槭 (Acer kawakamii) 等。反之,有許多非特有種者,反而名稱中有臺灣二字,例如臺灣朴 (Celtis formosana)、臺灣馬桑 (Coriaria intermedia) 及臺灣月桃 (Alpinia formosana)等,所以光就俗名及學名都沒有辦法清楚的指明是否為特有種的唷。那麼為何這些植物的名字裡都有地名呢?原因是許多種類在發表的時候,常用最初採集的地名作為種小名,然後中文名稱又來自於這些學名,所以自然名字裡也就有地名的成分了。

俗名與學名不同的是,俗名並沒有一套法規來規範使用的方式,應用上比較自由,因而易生混淆,但是只要記得本文的內容,應該可以輕易的區分學名與俗名。這次雖然討論一些兩者使用上的問題,但應該還有很多問題是本文未能提及的,各位可以在留言裡提出來,有機會可以再另行討論囉~

 

本文最初於2017.7.27與7.29刊登於同名專頁